高等教育自学考试,简称自考,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开放式的高等教育,是以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的方式学习,与国家相应的教育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国家考试的权威性,社会认可度高,国家大力提倡并承认其毕业文凭。自考毕业生可凭自考文凭报考研究生、公务员或申请出国留学等。
自学考试己成为落实《宪法》关于鼓励自学成才、落实《教育法》关于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、贯彻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等法律法规的有力措施,成为公民终身教育、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有效途径。
与我国其他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相比,自学考试具有以下特点:
一、免试入学,学生可按自己兴趣自主选择学习专业;
二、学习时间灵活、学习费用低廉、无严格意义上的学制限制;
三、专业应用性强,毕业证书含金量高,社会认可度高。
四、考试机会多,学生可参加每年四月、十月全省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,并且相同课程的成绩可以相互转免;应用型自考(小自考)每校的1月、7月还有校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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