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四川省自考生的毕业生待遇有哪些
答:根据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(基础课)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,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、发挥所长的原则,根据工作需要,调整他们的工作;非在职人员(包括农民)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,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。”自考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后,可在学信网查询,全国通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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